【媒體設計創作工作坊】-教學卓越計畫之「國際工作營」獎勵辦法

一、目的:
本系為表揚參與教學卓越計畫之「國際工作營」學員表現優秀者,希望藉此活絡工作營之學習風氣,特訂定本辦法,以供遴選與獎勵之依據。
二、適用對象:
凡本系大四學生參加本校教學卓越計畫之「國際工作營」的學員(簡稱學員)。
三、獎勵機制與評分方式:
(一) 在國際工作營期間全勤出席者,需早晚各簽到一次,課程參與情形以簽到表為依據,若有缺課情形,將失去獎勵資格。
(二) 在國際工作營期間的評分項目,依授課教師訂定,並委由授課教師進行評分。
(三) 針對總成績前十名之學員予以獎金及獎狀一只:
1. 第一名:新台幣8,000元整,及獎狀一只。
2. 第二名:新台幣7,000元整,及獎狀一只。
3. 第三名:新台幣6,000元整,及獎狀一只。
4. 第四名:新台幣5,000元整,及獎狀一只。
5. 第五名:新台幣4,000元整,及獎狀一只。
6. 佳作五名:每位可獲得新台幣2,000元整,及獎狀一只。
  得獎學員需繳交1,500字以內的學習心得報告於系上,方可獲得獎勵。
(四)於國際工作營結束後,由系主任予以公開表揚。
四、經費來源:
  本辦法所需經費由教學卓越計畫相關預算支應。
五、本辦法經系務會議通過後公布實施,修正時亦同。